为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贯彻落实转变税收征管方式,进一步提升纳税服务质效,持续优化纳税人缴费人办税体验,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岗区税务局于2023年1月1日起对南湾税务所进行职能调整,现将调整后的职能、办公地址、邮编、联系电话通告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岗区税务局南湾税务所负责南湾街道除列名大企业、生产型“免抵退税”企业、重点税源企业、外贸型出口退税企业以及房地产企业外的纳税人(缴费人)税收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管理与风险管理等工作。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吉政路27号
邮政编码:518116
电话:0755-28875838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岗区税务局
2022年12月14日
经我局梳理,深圳市曼波商贸有限公司等10775家预包装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已终止,但是其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凭证应注销而未注销,清单详见附件,现根据《食品...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委托深圳市实施一批与河套深圳园区相关的省级行政职权的决定》(粤府〔2025〕22号)、《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部分省级行政职...
因中国银行系统技术改造,现拟于2025年7月1日起暂停中国银行数字证书用于深圳商事登记电子签名,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为做好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核准制项目申报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引导作用,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市...
为规范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