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网上申报系统已升级完毕,并于2023年3月1日上线。网上申报系统包括电子税务局网页端、客户端和@深税,您可选择使用任意方式进行申报。
本次系统升级,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7号)的规定,对部分申报表表单的格式和内容进行了调整,具体内容请查阅文件。
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31日,请您合理安排时间,在规定期限内办理。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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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可弥补亏损无限额,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符合规定条件的,按上述文件规定最长结转年限延长至8年或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