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财政部、税务总局正式印发实施《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4〕13号),通知内容全文如下: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24〕13号
深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根据国务院有关批复精神,现就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将《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1〕30号)规定的税收政策,扩展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全域。
二、本通知所称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全域,按照国务院2023年12月批复的《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执行。
三、本通知执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4年3月27日
为做好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核准制项目申报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引导作用,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市...
为规范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2号)《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03号)及市场监...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扩大境外旅客入境消费,按照《商务部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优化离境退税政策扩大入境消费的通知》(商消费发〔2025〕...
鼓励各地区在大型商圈、步行街、旅游景区、度假区、文博场所、机场、客运港口、酒店等增设退税商店,扩大退税商店覆盖面。积极引导国际名品、国货潮品、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