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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15%企税优惠扩展至合作区全域 港人个税超港税负部分免征
2024年04月29日深圳卫视

近期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通知,对在工作的居民,其税负超过税负的部分予以免征。同时,将15%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扩展至合作区全域。

工作生活的居民以及港企,有何感受?税收政策对发展和促进深港合作有何利好和意义?进一步打造“深港深度融合发展引领区”,还有哪些类似改革举措可以且需要推进?

《关于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优惠政策的通知》明确了对居民优惠。对在工作的居民,其税负超过税负的部分予以免征。《政策》还明确了政策优惠的享受时间及收入范围。居民在每年3—6月汇算清缴环节即可享受减免,个人所得具体包括来源于合作区的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经营所得以及经地方政府认定的人才补贴性所得。《关于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明确,将15%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扩展至合作区全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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