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一般纳税人从境外购进服务、无形资产等,已代扣代缴增值税,如何抵扣进项税额?
答:一般纳税人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等,按照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进项申报抵扣,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二)第7栏“代扣代缴税收缴款凭证”。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4号)规定:“一、……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
深圳市总机构仅在本市设立分支机构的跨地区转移类型应选择“省内实行特定比例分摊缴纳或总机构汇总缴纳办法的企业”或者“跨县(区)”;在深圳市外设有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规定,小型微利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从业人数、资...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和《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
企业所得税可弥补亏损无限额,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符合规定条件的,按上述文件规定最长结转年限延长至8年或10年。